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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击通过 ** 监管机构买卖外汇并不手软!
近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(以下简称外汇局)通报了10起通知 ** 涉及非法外汇交易的金额超过3600万美元,其中涉及最高金额的个人被罚款1372万美元,相关非法公司或个人信用调查也受到影响,处罚信息纳入央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通过 ** 非法外汇超过3600万美元
众所周知,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,外汇配额都是有限的。对个人来说,年外汇配额为5万美元。然而,为了换取更多的外汇,一些企业和个人冒险转向 ** 交易。 ** 为涉赌、 ** 、走私、贩毒、恐怖融资等上游犯罪基金提供了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、危害经济金融安全稳定的非法跨境转移渠道。
外汇局此次通报的案例均与 ** 与非法外汇交易有关,涉及2家企业、8名个人,违规金额3685.5万美元,罚款2454.6万元。
从通知内容来看,10起非法外汇交易案件具有共同特征,涉案主体均通过 ** 非法交易,多采用国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,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,资金运方式隐蔽多样。
具体来说,北京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涉案金额较大,超过2000万美元。根据通知,赵于2017年1月至3月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34笔,总额2211.5万美元。赵的行为违反了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,构成了非法外汇交易。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交易的,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。”
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,赵被罚款1372万元。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外汇管理机关应当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金额30%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违法金额30%以上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除涉及8个人外,本通知还涉及两家企业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。其中,深圳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通过 ** 违反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,违法买卖外汇3笔,罚款248.7万元。
除严厉处罚外,外汇局还与央行合作,包括10起案件当事人的相关违规信息。根据违规案件通知,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继续高压打击监管 **
近年来,为了加强宣传警告,引导市场实体合规办理外汇业务,外汇局加强了对银行、企业和个人外汇处罚案件的公开通知。根据外汇局的官方网站,自2017年5月以来,外汇局在过去三年中不断披露企业和个人的外汇违规行为。
据《经济参考报》报道,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2020年以来,外汇局与公安机关合作,重点破获一批 ** 依法查处交易对手500多起,罚款8700多万元。
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,本通知旨在及时加强宣传警告,揭示 ** 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远离非法性和严重危害 ** ,外汇业务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。未来,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加强打击:一是加强部门合作,加强对策 ** 打击力,不断压缩 ** 生存空间不断保持正确 ** 高压打击态势。二是加大以案倒查力度,严惩虚假欺诈 ** 容易封锁非法跨境资金渠道。三是增加对涉 ** 处罚非法机构、企业和个人非法买卖外汇。”
外汇局通知的典型违规案件如下:
案例1:深圳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8年6月,深圳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3笔,总额301.4万美元。
违反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,构成非法买卖外汇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罚款248.7万元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案例2: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
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2笔,总额101.6万美元。
违反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,构成非法买卖外汇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罚款48.2万元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案例3:北京赵非法买卖外汇案例
赵某于2017年1月至3月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34笔,总额2211.5万美元。
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的,构成非法外汇交易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罚款1372万元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案例4:海南张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7年2月,张某通过 ** 外汇非法买卖6笔,总额433.6万美元。
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的,构成非法外汇交易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罚款269万元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案例5: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7年3月,高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2笔,总额76.6万美元。
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的,构成非法外汇交易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罚款48万元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案例6:广东邓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7年3月,邓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7笔,总额174.4万美元。
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的,构成非法外汇交易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罚款108万元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案例7:福建郑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7年8月至12月,郑某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7笔,总额150万美元。
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的,构成非法外汇交易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罚款80万元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案例8:四川王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,王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23笔,共计141.2万美元。
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的,构成非法外汇交易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罚款167.4万元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案例9:山东王非法买卖外汇案
2019年4月至9月,王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20笔,总额41万美元。
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的,构成非法外汇交易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罚款48.6万元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。
案例10:湖北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
周某于2019年6月至11月通过 ** 非法买卖外汇15笔,总额54.2万美元。
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的,构成外汇非法买卖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处以罚款 ** .7万元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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